余卫明,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专业负责人、教授。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湖南省商事调解协会会长、湖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、湖南省依法治省办讲师团成员、湖南省《民法典》宣讲团成员、湖南省人社厅专家委员会委员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治专家库成员等职。受聘担任上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。曾任中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、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。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、出版专著和教材10多本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、湖南省社科基金、湖南省软科学等课题10多项。受托参与起草了《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》、《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、《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》、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、《长沙市爱国卫生工作若干规定》等地方性法规。
曾给湖南省公安厅、湖南省司法厅、湖南省安全厅、湖南省人社厅、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农业厅、湖南省交通厅、湖南省妇联、湖南省烟草专卖局、湖南省监狱管理局、湖南省工商银行、湖南省律师协会、益阳市委中心学习组、株洲市委中心学习组、邵阳市政府、娄底市政府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、中国教育集团、广铁集团、湖南省建工集团、三一重工、湖南机场集团、长沙卷烟厂等200多个单位作过民法典、物权法、合同法、侵权责任法、劳动合同法、企业合同管理、企业合规管理、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等讲座。
